新兵训练的第二个月已经没剩下几天,三天后就要进行新一轮的考核试炼。
今天林想的对抗训练对手,是排名第二、实力第一的菲尼克斯。
菲尼克斯的战绩并非全胜,但青龙和陈文清都败在他的手上,他只输给了结衣在内的四名女生,显然是故意放水了。
死士营一共有五名女生,唯一输给菲尼克斯的那名女生有个鲜明的特点——长得特别丑。
放水行为是不被允许的,此前就有人因此而被秦虎贲抽了十鞭子,被活活抽到半死,第二天爬不起床,之后就彻底人间蒸发了。
神奇的是,菲尼克斯并没有因为给美女放水而遭受任何惩罚。
林想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,明白以他目前的实力,根本赢不了菲尼克斯,而因为他是男人,菲尼克斯想来也不会给他放水。
但林想不想拿差评,至少也要混个及格,故而就算明知不是对手,打还是要‘稍微认真’地打一下的。
二人走上对练场地。
菲尼克斯并没有急着动手,而是微笑着,自顾自地给林想讲起他的故事。
“我的老爸是公司的高层,我跟他闹翻了,所以就离家出走,来到赤军的地盘上。
你们东方人有句老话,叫作‘一斗米难倒英雄汉’,就算是我这样的天才少年,也要为钱而烦恼。
我加入新兵训练营,目的就是混个军衔,好在赤军的地盘上接活赚钱。选择死士营,则是为了寻求刺激。
只可惜,这儿大多数人都是些无趣乏味的家伙,也就只有揍陈文清的时候,稍微能有点乐子,但揍得多了,也是会腻的。
林想,你是唯一一个让我觉得有趣的男人。”
林想对菲尼克斯的身世和心路历程一点儿兴趣都没有,淡漠地问:“可以开始了吗?”
菲尼克斯并没有因此而生气,笑眯眯地道:“你一直都是这么猴急的吗?”
“我不想浪费时间。”
“好嘛好嘛!”菲尼克斯看了一眼林想背后的狙击枪,笑道:“其实你可以用枪的,我完全不介意。不过嘛,那个姓秦的介不介意,我就不知道了。”
还不等菲尼克斯把话说完,林想已然发动进攻。
这个家伙话太多了,烦人!
面对来势汹汹的林想,菲尼克斯十分从容淡定,轻描淡写地举起右手,用拇指食指捏住了匕首。
林想心中一惊,想要抽回匕首,却发现菲尼克斯的双指像铁钳一般,任凭他如何用尽吃奶的力,匕首依然纹丝不动。
仅是如此一个简单的动作,林想便几乎可以肯定,菲尼克斯进化了力量域和敏捷域。
“你就不能好好地听完别人讲话吗?”
菲尼克斯说罢,嘴角勾起一丝笑意,右手骤然燃起火焰!
灵能域异能!
菲尼克斯的火焰,可不是石武那种小火苗,而是熊熊烈焰、热浪逼人!只是一瞬间,匕首的刀身便立刻变红,橡胶制作而成的握柄开始融化。
匪夷所思的是,菲尼克斯自身和衣服并不受热力的影响,热力的输送似乎受到菲尼克斯的操控,完全是定向输出的。
林想并不知道,菲尼克斯在西方语中是凤凰的意思,那是一种远古神话中的神兽,拥有操控火焰和涅槃重生的能力。
不仅匕首受到火焰的影响,就连林想的手臂和衣袖,都在某种程度地焦化。假若林想不赶紧挣脱目前的困境,恐怕手臂就要被菲尼克斯烤熟了。
‘鲜血吞噬’的功能是恢复和治愈,但并不具备再生能力,至少目前的等级还做不到这一点。
要是手臂被烤熟,那就铁定救不回来。